4月30日上午,初中研训中心党支部召开4月份党纪学习教育会议,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连教育学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大教院发〔2024〕8号)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中心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初中中心主任翟立丽主持。
翟立丽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她对《条例》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一要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党中央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党纪教育,以此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二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加强对党员经常性管理监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三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内化于心,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翟主任在总结时强调,一要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做到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为推动学院的规范化管理打好学习基础。二要全面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加强对《大连教育学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落实,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强化个人和工作的准则和底线。
会上,支部部分成员分别就《条例》具体条款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享了学习心得,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改进设想。
新闻作者:杨丹妮
新闻出处:初中研训中心
摄 影: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