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来源: 大连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2年3月22日16:40 浏览: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同意,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3月21日到5月31日,对大连教育学院党委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市委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三级巡视巡察相关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承担的职能责任,全面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三新一高”战略中的偏向、变通、走样问题。深化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把大数据监督与深化治理结合起来,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式重塑、治理体系重构。
常规巡察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检查推进政治建设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检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情况。同时,深入了解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目标开展监督检查,聚焦“不讲诚信、不守承诺,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选择执法、徇私枉法,任性审批、设租寻租,监管不当、干扰掣肘,违规操作、造假舞弊,幕后交易、欺瞒侵夺,状态不振、作风不良”八类问题,深入了解履行主体责任、压实监管责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情况。
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十个新突破”“三年过万亿”,实现“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要求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受理时间截至5月24日。
监督举报电话:18504111685,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00。
邮政信箱:辽宁省大连市第A119号信箱。
电子邮箱:dlxc_0103@dl.gov.cn
征求意见箱地址:主楼一楼西北角荣誉榜处,主楼一楼南门外
特此公告。

 

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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