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大连市第五责任区责任督学、大连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办公室刘金华主任莅临大连教育学院附高督导学生手机与作业管理工作。盛晓红校长携校级领导班子相关成员全程陪同。
盛晓红校长代表附中领导班子汇报了学校不折不扣地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中小学作业管理“十要求”》的精神要求。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制定了《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每个班级都提供了手机保管箱,通过传达室公用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有效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的需求,不准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准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学校制定了《大连教育学院附高作业管理实施方案》,引领教师充分认识加强学生作业管理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学校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于新的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学校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学生手机与作业管理工作落实落地,有成效。主抓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叶辉副校长详细解读、汇报了《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行)》和《大连教育学院附高作业管理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
大连市第五责任区责任督学刘金华主任听取了盛晓红校长和叶辉副校长的工作汇报后,认真查阅了学校的相关档案材料,对学校两项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刘金华主任很诚恳、很专业地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围绕预习作业开展基于数据的学情分析和教学设计实施研究;二是完善学校科研室设置,强化过程性评价研究和合作学习实践提炼。
最后,盛校长代表学校对责任督学刘金华主任的莅临督导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表示学院附高将在责任督学的指导下,继续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要求,智慧建校,智慧育人,确保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新闻作者:李红
新闻出处:学院附中
摄影:李红段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