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学院得到全面、有序实施,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对《监察法》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在工作中更好地做到遵规守纪、知法守法、尽职履职,学院纪委于10月25日上午组织召开了《监察法》专题培训会,邀请大连市纪委监委研究法规室副主任于洪军同志作《监察法》学习辅导报告。
在辅导报告中,于洪军副主任深刻阐释了监察法出台的背景、宪法依据,深入浅出讲解了《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法规,对部分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其中,围绕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等作了系统全面、重点突出、生动鲜明的解读和案例说明。
学院纪委书记王绍宏同志就进一步学习宣传、遵守实施《监察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思考,提高认识。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组织党员、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党纪法规和政策规章,全面提高党员、教职工廉洁自律、抵御腐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要把握角色定位,严格自律。要正确认识和严格把握自身的工作职责和权力义务,清醒认识自己的职责权限和角色定位,始终保持依法治教、依法从教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高度自觉。要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不断强化党性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会议由王绍宏书记主持,学院班子成员出席了专题培训会。
新闻出处:纪检监察室
摄影:汤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