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3号)

来源: 大连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0/8/4 17:24:00 浏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关键阶段,须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不打折扣地履行“四方”责任,顾大局、识大体,全城动员,全民抗疫,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全民抗疫参战
  广大市民要响应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离连,坚定抗疫信心,提高防疫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全面配合健康监测、排查和隔离管控,坚持做好个人及家属的防护措施。
  (一)严格规范佩戴口罩。除居家、剧烈运动、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外均要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通风不良的密闭场所、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更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更换。
  (二)减少人员聚集。禁止大型聚会,最大程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外出,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出行提前准备“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到公共场所按要求配合进行测温、卡码双测。
  (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常开窗通风,常消毒,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区域,尽量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避免接触传播。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和周围人员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时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不得私自用药治疗贻误病情诊断。就医途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注意饮食卫生。使用公勺公筷,食物烧熟煮透,生熟食材分开存放,厨具也要生熟分开,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二、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一)各企事业单位须全面梳理及防范本单位疫情传播风险,严格有效落实通风消毒、健康监测、人员进出和从业人员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防控物资配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大规模会议或培训。实行错峰就餐,单桌、同方向用餐,科学统筹,避免排队取餐。
  (二)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残疾人托养中心、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尤其要提高风险意识,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单位的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职责,强化出入人员管控,掌握所有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全市各类幼儿园暂停幼儿入园,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以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各类托管服务机构暂停经营,暂停在市域内举办各类以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暑期集体活动。
  (三)对未履行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再一次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通过督导、检查、派驻等方式确保行业机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查找解决行业机构的防控问题,对于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关停整改。
  (二)海关要加大对进口海产品、肉类等食品的检验检疫,确保食品输入安全。口岸、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对卸货转运、冷链运输及物流等各环节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着重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高度重视水产品、冷冻冷藏肉品等重点产品的风险排查,尤其是要加大对进口水产品及肉类产品的加工包装、市场销售等各环节监管,全面加强对农贸(批发)市场、水产品(海鲜)等经营单位和冷库、冻库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相关行业全产业链、全要素风险管控。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制度,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严防来源不明及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的食品流入市场及学校、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
  (三)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大数据中心等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及时、全面深入开展密切接触者协查,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检测、早管控。
  四、加大公共场所防控力度
  (一)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卡码双测、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人员分流、避免人员聚集等措施。
  (二)公共场所出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对于体温异常人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敦促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排查;对有风险的人员坚决不许进入。
  (三)加强全体员工在岗和工作时间以外的健康检测和行程管理,做好员工防疫知识及职责培训。
  (四)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清洁消毒,要求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车,做好司乘人员的健康检测和个人防护。
  五、确保社区管控措施到位
  (一)全面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包保责任的落实,掌握各社区(村屯)整体人员情况,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尤其是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充分利用公安、网信部门推送的信息,切实将重点人员排查到位、管控到位,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封闭单元楼,封闭人员必须严格一人一间居家隔离,加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隔离管理,对可能受污染的场所、环境和物品实施消毒,注意保障封闭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高风险地区严格封闭管控,人员里不出,外不进,全部居家观察,全员核酸检测。
  (三)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对社区室内外活动场所和器材设施的日常消毒,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
  六、坚决守住医院安全底线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最高标准强化预检分诊管理,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进行最严格的管控。要充实发热门诊力量,加大排查力度,提升预警能力,对全部发热门诊就诊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坚决不漏掉一名阳性感染者。坚决杜绝院内感染,未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禁接诊发热患者。
  (二)要对病房(病区)进行封闭管理,对所有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入院患者及陪护进行核酸检测,进入病房(病区)人员要进行认真排查,严格探视制度,非必要不陪护,最大限度减少病房(病区)内外人员流动。
  (三)要采取措施满足群众必要的就医需求,特别是要保证急危重症患者的及时有效救治,统筹做好长期慢性病、肿瘤、血液透析等患者日常医疗服务。
  (四)要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居民的医疗服务,封闭管理地区居民就医由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确保封闭区域人员闭环管理。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年7月31日

  来源:大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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