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新的重大变化,严格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不断巩固拓展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工作,进一步推进复工复产复学,保证我市生产生活秩序安全有序快速恢复,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境外及国内疫情严重的重点地区来连人员要在抵连前自行或通过特定关系人(亲属或在连接待人员)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和单位进行健康申报,对隐瞒不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社区和单位获取信息后要及时上报。公安、通信、交通、外事、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及时向社区反馈重点地区来连人员排查情况。机场、火车站、码头等口岸要严格执行境外来连人员点对点运输及防控要求;对重点地区来连人员做好健康申报、健康监测、健康告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合理有序安排,强化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定,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继续加大社区网格化排查力度,落实重点地区来连人员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强化由社区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医疗卫生人员、物业人员等组成的工作组,切实压实社区责任,对居家隔离人员实行“多对一”包保,精准到户到人,确保“不脱管、不失控”。各社区要与民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切实做好重点地区来连人员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力度。将无症状感染者排查防控作为“内防反弹”的重中之重,以对待“有症状”的措施防范“无症状”的风险,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入连关口,要设立重点地区服务窗口,进行重点人群健康申报,将信息及时横传社区和公安部门,做到水陆空等所有入连通道防控工作全覆盖,应检尽检、应控尽控。
四、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对境外入连人员,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一律做到一视同仁,一律集中隔离14天,一律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国内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实施分区分类管理,来连人员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或凭来连前1周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和大连健康码“绿码”通行,在核酸检测报告出具之前,一律要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来连的服务业人员、窗口单位人员、养老机构人员、精神卫生机构人员,以及教师、学生等重点人群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和大连健康码“绿码”通行。我市所有与出院病例共同生活的人员,都要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持大连健康码“绿码”通行。检测费用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加快对无症状感染者的诊断并严格卫生学管理。对检测出核酸、血清抗体阳性结果的人员,要立即按相关规定转运至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留观。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和省级备案。对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确诊病例实施全流程医学管理。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报送和发布等均严格按照确诊病例相关要求开展,确保管控到位。我市将及时公布无症状感染者发现、转归和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工作。认真做好“四类人员”管理,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提高发现病人的能力。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的储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拿得出、用得上。复工复产单位要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做到少聚集、少流动,最大程度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引导公众继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指导老年人群体、弱体质群体、有其他基础疾病患者群体加强自我防护,全面落实防范措施和责任。暂缓经营单位未得到市指挥部相关复工复产复市通知前不得营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地区要加强监督检查。
七、公安机关要依法做好居家隔离人员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切实掌握其居家隔离具体情况,强化属地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疫情防控期间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八、充分利用辖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资源,为相关人员提供服务;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等服务,缓解紧张焦虑情绪;加强思想疏导、政策宣传,提升相关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感认同,指导其配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履行健康管理义务。
九、各地区、各部门、各类场所要落实大连健康码“绿码”通行,居民小区不得限制重点地区来连人员进入,不得歧视。各社区(村)要设立重点地区来连人员服务站,及时提供健康申报和登记服务;无固定居所的重点地区来连人员,各地区政府要安排固定场所供其居住,费用自理。各地区政府要设立服务、投诉电话,及时回应解决难点问题。
十、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4月15日全省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开学,各区市县按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对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方案进行风险评估,积极稳妥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平安稳定。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