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工作部组织召开“线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培训会

来源: 大连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0/3/13 18:35:00 浏览: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大组点字[2020]5号)要求,3月13日下午,党委工作部组织召开了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线上”培训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冬凌参会并讲话。会议由学院纪委书记王绍宏主持。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处级干部参加了培训。
  王冬凌院长在讲话中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如实填报,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王院长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指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政治自觉。二是以对组织和个人负责的精神,如实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三是精心组织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四是严格对待查核,严肃处理漏报瞒报问题。王院长要求大家高度重视此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如实按要求填报,不要出现漏报瞒报的问题,圆满完成今年的申报工作。
  会上,党委工作部组织大家认真观看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南演示视频。党委工作部部长薛晓光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指导大家要对照《辽宁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注意事项》和《“10个不予采信”告知函》逐项填写,提高填报的准确性。
  会议要求全体参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和研读“两项法规”、市委组织部的《通知》和《填报注意事项》等内容。二是要做好各方面的充分沟通。三是党工部要加强具体指导,做好服务工作。
  为便于领导干部填报时能否掌握相关文件制度准确填报,党委工作部在会前向全体参会人员发放了《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大组电字[2020]5号)、《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辽宁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注意事项》和《“10个不予采信”告知函》的同时,还通过中层干部工作群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又到集中填报时,这些要求和易错易漏点请记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易错易漏典型案例》等自主学习材料。
 
 
  新闻出处: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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